職官名稱
綏遠城將軍
年表
職官異名 綏遠將軍;綏遠城駐防將軍
品級 初制正一品。乾隆三十二年改從一品。
職掌 職掌 | 參考文獻 | 掌鎮守險要,綏和軍民,均齊政刑,修舉武備。 | 清史稿校註,冊4,卷124,頁3351 | 北邊地方甚屬緊要,兹特命爾等管領滿洲、蒙古、漢軍官兵,兼管歸化城、土默特官兵及右衛兵丁,駐劄綏遠城。爾等須甄別將領賢否,申明紀律,操練士卒,整飭器械,一應錢粮草料等項會同巡撫及該道計處支給,尤須加意嚴飭官兵,不許倚勢橫行、強奪市物,使恪遵法紀,毋得借打草放馬為名侵擾民田,務俾兵民和輯,地方寧謐。如遇內外邊境有賊寇消息,爾等計議一面奏聞一面率領官兵奮勇剿除,毌致滋蔓。如口外有應行緊急事宜,歸化城官兵爾等兼攝而行,其有需用綠旗官兵之處,大同、宣化綠旗官兵聽爾等酌量調遣。凡勅中開載未盡事宜,爾等同心計議,相機施行,勿致失悞,不得執拗虛憍,有妨大計。其官兵有臨陣退縮、殺良冒功及蒙古兵丁私自逃亡者,公同計議,即以軍法從事,其餘大小罪犯俱公同商酌,徑行處分。凡錢穀詞訟,民間一應事情,俱屬地方官管理,不得干預。爾等受兹重任,須殫忠奮勇,布德宣威,消弭寇盜,乂安民庶,方稱委任。如或貪黷乖張,縱兵擾民,貽悞重地,責有所歸,爾等慎之。 |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,078453-001號 |
設置詳情 中曆 | 西曆 | 上級職官 | 沿革說明 | 駐防地 | 參考文獻 | 乾隆26年-宣統3年 | 1761-1911 | | (乾隆)二十六年。改建威將軍為綏遠城將軍。……。二十八年。裁汰歸化城都統。所有土默特蒙古事務。歸綏遠城將軍管轄。仍留副都統二人。一駐歸化城。一駐綏遠城。 | 綏遠城 | 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545,頁5-6 |
參考文獻 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高宗純皇帝實錄,卷633,頁70 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7冊,卷545,頁45-46 清史稿校註,冊4,卷124,頁3354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236-237,249 清代地方官制考,頁164-165,168-169 清代職官年表,第3冊,頁2292-2424 清代八旗駐防研究,頁88-90
更新日期 2019/06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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